【藥品名稱】
通用名稱:除疤膏
漢語拼音:Chuba Gao
【成 份】桃仁、鴉膽子、冰片、樟腦、石堿,輔料為甘油、白凡士林、十八醇、單硬脂酸甘油酯。
【性 狀】本品為白色至淡黃色的軟膏;氣芳香。
【功能主治】軟堅散結,活血消疤。用于因燒傷、燙傷、瘡癰、創傷等所致的增生性疤痕的輔助治療。
【規 格】每支裝50克
【用法用量】外用,涂敷患處,每日1-2 次。
【不良反應】偶有刺激或皮疹出現,停用幾日或減少用量后,如無不適可繼續使用。
【禁 忌】
1. 創面未愈合者忌用;
2. 二歲以下嬰幼兒忌用;
3. 硬損性疤痕或感染性疤痕禁用。
【注意事項】
1.本品為外用藥,禁止內服。
2.切勿接觸眼睛、口腔等黏膜處。皮膚破潰處禁用。
3.哺乳期婦女、兒童、年老體弱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。
4.天花和凹陷疤痕不宜使用。
5.對于新傷口愈合后遺留的疤痕,應在疤痕形成2-3個月后減小劑量使用。
6.如不慎入口或誤入眼睛,請即用大量清水漱口或沖洗眼睛,必要時應到醫院進行及時處理。
7.本品不宜長期或大面積使用,用藥后皮膚過敏者應停止使用,癥狀嚴重者應去醫院就診。
8.對本品過敏者禁用,過敏體質者慎用。
9.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。
10.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。
11.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。
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,使用本品前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【藥物相互作用】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,詳情請咨詢醫師或藥師。
【貯 藏】密閉,置陰涼處(不超過20℃)。
【包 裝】藥用塑料軟膏管, 50克/支。
【有 效期】24個月
【執行標準】國家藥品標準(試行)WS-5099(B-0099)-2002
【批準文號】國藥準字B
【說明書修訂日期】2007年05月10日
【生產企業】
企業名稱:
生產地址:
郵政編碼:
電話號碼:
傳真號碼:
網 址:
如有問題可與生產企業聯系。